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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创新创业竞赛创业计划赛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2 浏览:2522 【字体:

各有关单位:

      第十一届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创新创业竞赛是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牵头主办的国家级学科竞赛活动。根据2023年3月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创新创业竞赛再次纳入学科竞赛排行榜。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在校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总体要求,为中国高等院校的师生搭建高层次的交流和学习平台,推动科研机构、高校、企业、创客等主体协同,加快高校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和中国商业经济学会经研究,决定共同举办2023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创新创业竞赛创业计划赛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

北京贸促英才科技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全国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

二、参赛对象

中国境内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学籍所属中国境内高等院校),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学生及在华留学生等,不限专业。

三、竞赛组织

在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将由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创新创业竞赛执委会(以下简称竞赛执委会),负责竞赛的统筹工作。竞赛执委会下设秘书处、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竞赛执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教育培训部,负责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由有关专家组成。各院校经申请可相应设立赛区,并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竞赛组织工作。

四、竞赛形式

竞赛为团体赛形式,设置创业组、创客组和在华留学生组。其中,创业组和创客组面向境内(不含港澳台)学生报名参加,参赛语言为中文;在华留学生组面向境外(含港澳台)学生报名参加,参赛语言为中文或英文。每个团队由2至5名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须为创业项目的实际成员)和1至2名指导教师组成,教师可指导多支团队,学生不可跨校组队,即每名学生只能参加1个团队,不可跨团队交叉组队。境内外学生不可混合组队。

(一)创业组与创客组

创业组与创客组设置知识赛、校赛、省赛或全国预选赛、全国总决赛等阶段。其中:

1.知识赛阶段

采用个人赛的形式,采用统一闭卷网络机考的方式进行。知识赛主要考核学生相关专业知识,知识赛合格(60分及以上)的参赛学生获得组队参加下一阶段竞赛的资格。

2.校赛阶段

各院校自行组织进行(形式自定),选拔团队参加下一阶段竞赛。

3.省赛或全国预选赛阶段

采用团体赛的形式,由知识赛合格的学生(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自行组成团队,参加省赛或全国预选赛。

(1)若省内有关单位组织安排省赛,则该省份所属参赛院校需按照相关要求参加省内竞赛后,根据省赛结果产生全国总决赛入围名单,入围团队获得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资格,具体以省赛通知为准;

(2)若省内没有组织安排省赛,则校赛后选拔团队参加全国预选赛环节,以线上评审参赛团队商业计划书的方式进行。根据全国预选赛结果产生全国总决赛入围名单,入围团队获得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资格。

4.全国总决赛阶段

全国总决赛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中,全国总决赛第一阶段以创新创业方案线上陈述和答辩赛形式进行。根据第一阶段评审结果,按参赛组别分别评选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同时选拔产生全国总决赛第二阶段即全国总决赛精英赛(以下简称精英赛)的入围团队,精英赛采用创新创业项目路演的方式进行,项目路演环节包括10分钟创新创业方案现场展示陈述和5分钟答辩。根据精英赛结果,最终产生本次竞赛对应组别的的冠、亚、季军。

注:

(1)全国总决赛第一阶段产生的一、二、三等奖即为认定的国赛奖项,精英赛不再评定其他级别的奖项,只评选本次竞赛冠、亚、季军;

(2)若创业组参赛团队数量较少,则根据全国预选赛结果,入围全国总决赛的创业组团队只参加全国总决赛第一阶段,具体以竞赛组委会通知为准。

(二)在华留学生组

采用团体赛的形式,由在华留学生(含港澳台地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自行组成团队,参赛语言为中文或英文。在华留学生组可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采用创新创业方案线上陈述和答辩赛形式进行,并评选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

五、竞赛组别

(一)创业组

要求:项目需要有3个月以上的运营;有团队、商业计划书,已形成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并有详细运营数据;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1月1日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天使轮。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股东(企业实际控制人),同时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二)创客组

要求:项目尚未落地,但想法新颖独特,市场潜力巨大,已有较完善的商业模式和实施计划。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1月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不含在职生);

(三)在华留学生组

在华留学生组面向境外(含港澳台)学生报名参加,参赛语言为中文或英文,参赛项目可为创业类或创客类。

六、赛前培训

(一)为提高参赛选手的竞赛水平,赛区组委会可组织相应的赛前培训,选手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二)为提高指导教师的辅导水平,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应的竞赛教师培训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竞赛日程

(一)参赛报名

2023年7月3日前,参赛院校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二)知识赛

2023年7月13日前,参赛院校完成知识赛。

(三)校赛

2023年7月20日前,根据各院校情况自行安排完成校赛。

(四)省赛或全国预选赛

1.2023年8月3日15点前,若省内有关单位组织安排省赛,需完成省赛环节;若省内没有组织安排省赛,则以院校为单位向竞赛组委会提交创业商业计划书进行评审;

2.2023年8月25日前,竞赛组委会根据省赛和全国预选赛评审结果发布全国总决赛入围通知。

(四)全国总决赛

1.2023年10月中下旬,全国总决赛第一阶段创新创业方案线上陈述和答辩;公布全国总决赛结果及精英赛入围名单;

2.2023年11月下旬(暂定),精英赛,详情将另行通知。

八、竞赛标准

由竞赛执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制订竞赛标准。

九、奖励办法

(一)全国总决赛的参赛团队,按照各竞赛组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对上述获奖的团队或个人,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二)本次竞赛活动还将设立最佳院校组织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等奖项。

(三)创业组、创客组及在华留学生组分别设置冠、亚、季军各1名,并颁发奖杯或荣誉证书。

(四)精英赛成绩优异的20支(暂定)参赛团队,将获得代表中国大陆地区赴境外参加相关国际赛事的资格。

(五)由竞赛组委会以正式发文形式公布竞赛结果。

十、其他事项

(一)请各院校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情况,与主办单位联系,迅速成立本校的竞赛组织领导机构,并按要求积极组织竞赛工作。

(二)本次竞赛相关资料文件请登录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官方网站(www.cubec.org.cn)查询下载。

(三)主办单位保留竞赛变更调整之权利。竞赛如有变动,将及时通知所有参赛单位。

十一、联系方式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电  话:010-66094268

网  站:www.cubec.org.cn

电  邮:ccpityh@163.com

联系人: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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