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商贸促字〔2016〕64号)、《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贸促字〔2023〕113号)、《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贸促字〔2023〕212号)、《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五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贸促字〔2024〕143号)、《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六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贸促字〔2024〕162号)、《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七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贸促字〔2024〕199号)、《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九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贸促字〔2024〕285号)和《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贸促字〔2025〕82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已组织有关方面完成《数字贸易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与运营管理规范》《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模型》等15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并批准正式发布。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