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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法商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3 浏览:543 【字体:

各有关单位:

“法商融合”中的“法”主要指法律服务,“商”主要指商事活动。“法商融合”在实践中体现为法律与商业的融合互促,通过提升法治能力促进经济活动的合规性、高效性、安全性,同时通过促进经济活动为法律服务提需求、拓实践,有效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提升经济效率、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在企业国际化经营中,法商融合具有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一是帮助企业深入理解并遵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降低跨境经营的合规风险;二是通过制度建设与规则管理,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和信用形象,增强国际投资者、合作伙伴及消费者的信任;三是通过融合法律与商业思维,帮助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合理规避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争端与合规审查等风险,实现战略性布局与可持续发展。总体而言,法商融合不仅是企业“走出去”的安全底线,更是培育国际竞争力、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支撑。

为满足法商融合领域的团体标准供给需求,建立与完善法商融合标准体系,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批准筹建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法商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承担秘书处工作并负责标委会的组织筹建。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首届法商融合标委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法商融合领域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贸促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委员条件

1、熟悉法商融合领域的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人员。

3、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反馈意见,参加标准函审和会议审查等)。

4、在我国大陆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5、符合《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请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提交同底照片1张(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邮寄至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同时将登记表电子WORD文档发送至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邮箱。

3、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将对申报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法商融合标委会委员名单,报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联系方式

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标准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100801)

联系人:杨朔

电  话:010-66094062      

邮  箱:ccpitys@163.com